1.进口化妆品原料的报关资料和资质需满足化妆品原料安全监管要求。
企业资质方面,进口商需具备进出口经营权,持有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》和海关收发货人注册登记证书,同时需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 “化妆品原料进口备案”(通过 “化妆品监管” APP 或官网提交备案信息)。资料准备上,基础商业单证包括提单或空运单、商业发票(需注明原料名称及 INCI 名称,如 “透明质酸钠,Sodium Hyaluronate”)、装箱单(列明数量、重量、纯度、包装规格等)、贸易合同。监管类核心文件为出口国官方出具的《化妆品原料安全卫生证书》(注明 “符合中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”)和原产地证书(若享受关税优惠,如 RCEP 成员国需提供 FORM R 证书);此外,需提供原料安全技术说明书(MSDS)、纯度检测报告(由第三方机构出具,如 SGS),若为《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》外的新原料,还需提交国家药监局的新原料备案凭证或批准文件。
2.进口化妆品原料的报关流程需严格遵循安全监管程序。
首先是换单,货物到港后,凭海运提单或空运单向承运人换取提货单,核对原料批次、规格与备案信息是否一致。接着进入申报环节,通过 “单一窗口” 录入报关信息,准确填写 HS 编码(如 3304990000,其他化妆品原料)及申报要素(成分、用途、纯度、是否为新原料等),并上传备案凭证、安全证书等所有单证扫描件。海关审单时,重点审核原料与备案信息的匹配性、安全性证明的有效性,若对成分或纯度存疑,可能要求提供补充检测报告或原料用途说明。随后是查验(概率约 35%),海关现场核对货物与单证是否一致,检查包装是否完好、标识是否规范(需注明 INCI 名称、纯度),必要时抽样送检(检测重金属、微生物等安全指标)。查验及检测合格后,企业缴纳税费,海关放行,全程约 5-7 天(含检测时间)。
3.进口化妆品原料的关税税率根据原料类型和原产地确定。
常见 HS 编码及税率参考:植物提取物(1302199099)最惠国关税 6%,增值税 13%;化学合成原料(2932999099)最惠国关税 5.5%,增值税 13%;矿物类原料(3402199000)最惠国关税 10%,增值税 13%。若来自与中国签订自贸协定的国家,可享受优惠税率,例如东盟国家凭 FORM E 证书关税降至 0%,欧盟国家凭 FORM A 证书部分原料可享关税减免。需要注意的是,关税计算以 CIF 价为基数,若原料为混合物,需按各成分比例分别核算完税价格;进口增值税可凭海关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。此外,用于研发的少量样品可申请按 “科研用品” 减免部分税费。
4.进口化妆品原料的运输方法需结合原料特性选择。对于易氧化、易挥发的原料(如精油、活性成分),推荐空运,从出口国主要机场(如法国巴黎、韩国仁川)直飞中国上海、广州机场(航程约 10-20 小时),运输时采用冷藏集装箱(温度 5-10℃),包装使用惰性气体密封,避免与空气接触变质。对于固态稳定原料(如粉末状植物提取物),建议海运,从出口国港口(如日本横滨、德国汉堡)运至中国宁波、青岛港(航程约 20-30 天),成本较低,运输时用防潮包装(如铝箔袋 + 纸箱),集装箱内放置干燥剂控制湿度(相对湿度<60%)。无论选择哪种方式,包装外需标注 “化妆品原料”“怕热”“防潮” 等标识,并随附详细装箱清单(含每个批次的检测报告编号),便于快速查验,同时建议为高价值活性原料购买货运保险,覆盖运输中的变质、泄漏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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